关于对戴仁庆、戴仁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6-16 9:27:17

各参赛俱乐部(球队):

在2016年6月15日进行的2016年青岛市中老年足球业余联赛暨第十一届“杨昌杯”足球赛第三轮场序第十场,君和足球队对老年老虎足球队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到第25分钟时,君和11号队员戴仁庆对裁判判罚表示不满,指责并辱骂裁判员,在裁判员对其出示黄牌警告后仍继续辱骂并威胁裁判员,随后裁判员向其出示第二张黄牌罚下。下场后11号戴仁庆冲到裁判席继续辱骂、指责主裁判并掐住比赛监督脖子,此时,4808元老足球队教练员戴仁强,拳击比赛监督左脸,导致左脸受伤。主裁判立即吹停比赛并到场下制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此时戴仁强又拳击主裁判,并进行追打,导致场面混乱,后经众人再三劝阻,事态得以平息。赛后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判定君和足球队队员戴仁庆和4808元老足球队教练员戴仁强的违反体育道德的暴力行为给青岛城市联赛(中老年足球业余联赛)的形象和竞赛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严肃比赛纪律、维护比赛形象,依据《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经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研究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君和足球队11号队员戴仁庆参加青岛市足协举办的各级各类中老年足球赛6个月的处罚(2016年6月16日-2016年12月15日),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2000元;

二.禁止4808元老足球队教练员戴仁强参加青岛市足协举办的各级各类中老年足球赛12个月的处罚(2016年6月16日-2017年6月15日),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3000元;

三.对君和足球队提出严重警告;

四.对4808元老足球队提出严重警告。

    希望各俱乐部要引以为戒,加强对本俱乐部运动员、工作人员及球迷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青岛市足球协会的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比赛的良好形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