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华足球队球员姜辉、孙策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10-16 10:43:49

各参赛球队:

  10月11日,2020象印青岛城市甲级联赛第十四轮第69场,新华足球队与大邦足球队的比赛在青岛华梅足球公园举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等说明,当比赛进行到第45+1分钟时,新华足球队9号球员姜辉辱骂裁判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比赛结束后,新华足球队66号球员孙策辱骂裁判员,场面一度混乱,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新华足球队9号球员姜辉在自然停赛基础上,予以停赛2场(第十六轮至十七轮),罚款人民币400元。

  二、对新华足球队66号球员孙策予以停赛4场(第十五轮至十八轮),罚款人民币800元。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望各球队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共同维护比赛的良好形象。

 

 

青岛城市联赛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