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剑足球队球员吴奇蔚、刘飏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10-9 20:11:16

各参赛球队:

  9月20日,2020象印青岛城市甲级联赛第十三轮第61场,新猎鹰足球队与北剑足球队的比赛在青岛白沙湾足球基地举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等说明,当比赛进行到第90分钟时,北剑足球队20号吴奇蔚和27号刘飏在替补席辱骂裁判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一、对北剑足球队20号球员吴奇蔚予以停赛2场(第十五轮至十六轮),罚款人民币400元。

  二、对北剑足球队27号球员刘飏予以停赛2场(第十五轮至十六轮),罚款人民币400元。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望各球队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共同维护比赛的良好形象。

 

 

青岛城市联赛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