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猎鹰足球队球员梁振鸿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9-17 13:59:37

各参赛球队:

 9月13日,2020象印青岛城市甲级联赛第十二轮第57场,新猎鹰足球队与大邦足球队的比赛在青岛白沙湾足球基地举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当事人情况说明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9分钟时,新猎鹰足球队1号梁振鸿在无球的情况下恶意犯规,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一、对新猎鹰足球队1号球员梁振鸿予以停赛3场(第十四轮至十六轮);

 二、罚款人民币500元。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望各球队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共同维护比赛的良好形象。

 

 

青岛城市联赛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