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福龙虾足球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3-11 16:11:32

关于对阿福龙虾足球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关于对阿福龙虾足球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参赛俱乐部(球队):

    201932日进行的2019年青岛“恒泰房地产”足协杯赛第三轮第23阿福龙虾足球队对鲲鹏足球队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到第19分钟时,阿福龙虾足球队33号许坤鹏因对判罚不满,指责、谩骂裁判员,场下替补队员20号姜山在替补席对裁判员进行大声指责,后经多方劝阻,比赛得以继续进行。当比赛进行到第50分钟时,阿福龙虾队5号冷冰辱骂裁判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因对判罚不满,阿福龙虾队替补队员20号姜山冲入场内指责、谩骂裁判员,并企图殴打比赛官员,被第四官员挡住;5号冷冰将球踢向裁判席;33号许坤鹏多次指责、谩骂裁判员和比赛官员,场面十分混乱,比赛中断五分钟。后经多方协调,比赛继续进行赛后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视频录像资料,判定阿福龙虾足球队20号姜山、5号冷冰、33号许坤鹏不冷静行为给青岛足协杯赛的形象和竞赛环境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为严肃比赛纪律、维护比赛形象,依据《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五十条、《2019年“恒泰房地产”青岛足协杯赛竞赛规程》第六章第十九条之规定,经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研究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阿福龙虾队20号队员姜山参加青岛市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各类足球活动并禁止进入各级比赛场地24个月的处罚(201933-202132日)并扣除纪律保证金2000元

二、给予阿福龙虾队5号队员冷冰追加停赛6场处罚并扣除纪律保证金800元

三、禁止阿福龙虾队33号队员许坤鹏参加青岛市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各类足球比赛4场并扣除纪律保证金600元

四、给予阿福龙虾足球队严重警告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1000元。

    希望各俱乐部要引以为戒,加强对本俱乐部运动员、工作人员及球迷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青岛市足球协会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裁判员判罚,共同维护比赛的良好形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青岛城市联赛委员会

(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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