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庄实业足球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7-23 15:24:01

关于对郑庄实业足球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参赛俱乐部(球队):

在2018年6月30日进行的2018年青岛城市联赛第十一轮场序第五十三场鲲鹏足球队对郑庄实业足球队的比赛,郑庄实业足球队在规定时间内,上场人数不足11人。赛后根据裁判监督、裁判员报告,判定郑庄实业足球队的行为给青岛城市联赛的竞赛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严肃比赛纪律、维护比赛形象,依据《2018年青岛城市联赛竞赛规程》第六章第十三条之规定,经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研究作出如下处罚:

  1. 扣除郑庄实业足球队纪律保证金壹仟元整;

  2. 对郑庄实业足球队提出通报批评。

    希望各俱乐部要引以为戒,加强对本俱乐部运动员、工作人员及球迷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青岛市足球协会的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比赛的良好形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青岛城市联赛委员会

(代章)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