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鑫克尔足球队、半岛FC足球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5-18 10:39:26

各参赛俱乐部(球队):

在2017年5月14日进行的2017年青岛城市联赛B组第二轮场序第十二场鑫克尔足球队对半岛FC足球队的比赛,赛后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等,判定鑫克尔足球队与半岛FC足球队双方多人参与斗殴,形成群殴事件,给青岛城市联赛的形象和竞赛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及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严肃比赛纪律、维护比赛形象,依据《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经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研究作出如下处罚:

一.取消鑫克尔足球队2017年青岛城市联赛参赛资格并扣除该队全部纪律保证金贰万元整;

二.禁止鑫克尔足球队教练员、队员及相关人员参加2017年青岛市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各类足球活动;

三.取消半岛FC足球队2017年青岛城市联赛参赛资格并扣除该队全部纪律保证金贰万元整;

四.禁止半岛FC足球队教练员、队员及相关人员参加2017年青岛市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各类足球活动;

希望各俱乐部从维护青岛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本俱乐部运动员、工作人员及球迷的管理和教育,狠抓赛风赛纪,坚持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确保比赛的顺利有序进行。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