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庄社区足球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5-9 10:46:49

各参赛俱乐部(球队):

在2017年5月6日进行的2017年青岛城市联赛B组第一轮场序第二场郑庄社区足球队对鑫克尔足球队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到上半场第38分钟时,郑庄社区足球队77号队员蓝立宁不服从判罚,推搡裁判员,被出示第二张黄牌罚令出场,场下替补球员23号孙帅冲入场内指责、推搡裁判员,同时,郑庄社区足球队有一名球迷冲入场内击打裁判员,造成比赛终止。后经多方劝阻,事态得以平息。赛后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判定郑庄社区足球队77号队员蓝立宁、23号队员孙帅及球迷的不冷静行为给青岛城市联赛的形象和竞赛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严肃比赛纪律、维护比赛形象,依据《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2017年青岛城市联赛竞赛规程》第十三条,经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研究作出如下处罚:

一.判郑庄社区足球队0:3负;

二.给予郑庄社区足球队77号队员蓝立宁追加停赛4轮的处罚(第三轮—第六轮)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1000元;

三.给予郑庄社区足球队23号队员孙帅停赛4轮的处罚(第二轮—第五轮)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1000元;

四.给予郑庄社区足球队严重警告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1000元。

    希望各俱乐部要引以为戒,加强对本俱乐部运动员、工作人员及球迷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青岛市足球协会的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比赛的良好形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