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群英、新华足球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3-3 15:37:45

各参赛俱乐部(球队):

在2017年2月26日进行的2017年青岛足协杯赛第二轮、场序第十六场群英足球队对新华足球队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到上半场第35分钟时,群英队田勇对对方犯规不满,进入场内指责对方队员,同时新华队领队贾强冲入场内,两人互相指责、谩骂,导致比赛一度中断,后经多方协调,比赛得以继续进行。当比赛进行到下半场第69分钟时,新华队替补队员77号汤志锐对对方犯规不满,在主裁判鸣哨判罚犯规的情况下,从场下冲入场内对群英队的犯规队员进行辱骂、企图殴打对方,此时,群英队场上29号队员臧绍鹏上前指责、谩骂新华队77号队员,场面一度混乱。事态平息后,裁判员出示红牌将新华队77号队员汤志锐罚令出场,对群英队29号队员臧绍鹏出示黄牌警告。比赛结束后,群英队田勇到第四官员席,对裁判员进行谩骂。后经多方劝阻,事态得以平息。赛后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判定群英足球队田勇、29号队员臧绍鹏,新华足球队领队贾强、77号队员汤志锐的不冷静行为给青岛足协杯赛的形象和竞赛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严肃比赛纪律、维护比赛形象,依据《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2017年青岛球王“恒泰房地产”足协杯赛竞赛规程》第十九条,经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研究作出如下处罚:

一.给予群英足球队田勇禁止进入比赛场地3轮的处罚(第三轮—第五轮)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1000元;

二.给予群英足球队29号队员臧绍鹏停赛2轮的处罚(第四轮—第五轮)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200元;

三.给予新华足球队领队贾强禁止进入比赛场地2轮的处罚(第三轮—第四轮)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1000元;

四.取消新华足球队77号队员汤志锐2017年青岛足协杯赛参赛资格并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1000元。

五.给予群英足球队、新华足球队通报批评。

    双方队伍的不理智行为将纳入2017年城市联赛参赛资格的考核,希望各俱乐部要引以为戒,加强对本俱乐部运动员、工作人员及球迷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青岛市足球协会的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比赛的良好形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青岛城市联赛纪律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